各院部、有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特点,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执行,经费执行率是决定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额度的主要依据。按照公司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2018年的拨款安排,要求本年度拨付经费及在研项目往年结转经费必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支出完毕。
科技处联合财务处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自主创新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查询,现将未按进度要求执行的项目经费予以收回,收回经费不再续拨,项目结题时按实际到款经费决算。本次经费收回标准如下:
1、教师承担项目:往年拨款和2018年拨款经费的未执行部分。
2、员工承担项目:2018年拨款经费执行率低于50%的部分及往年拨款经费。
本次经费收回工作涉及经费154.44万元、各类项目203项。收回经费项目不再一一通知,请有关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系统查询项目经费收回金额,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相关科室。
请各公司高度重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,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、合规执行项目经费。
科技处财务处
2018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