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各院部、有关项目负责人: 近日,公司组织召开了教育部专项经费执行督促会议,重点强调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(以下简称“科研业务费”)的执行问题。为切实推进科研业务费实施、加强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,现对自主创新项目资助经费执行进度要求如下: 1、往年结余结转经费应在9月20日前执行完毕。 2、当年拨付经费9月20日前执行率应不低于80%。 届时,未按进度要求执行的经费将由公司收回用于资助新立项项目,经费执行问题严重者同时核减后续年度资助经费。经费执行情况计入项目绩效考核,将影响后续自主创新项目申报立项。 请各单位及有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业务费的执行进度。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,并保证落实到人。科技处已将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通知到各单位科研秘书,项目负责人也可以登陆财务处财务查询管理系统查询经费执行情况。 因项目研究需要,项目负责人可以对经费预算提出调整申请,具体要求请参见:http://kjc.upc.edu.cn/s/104/t/251/p/1/c/6059/list.htm。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。 联系电话:86981837 科技处 2017年6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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