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昭钧发布时间:2016-11-18浏览次数:269

各教学系: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组织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范围

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、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课程体系优化、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、老员工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、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,具体内容见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(附件1)。

二、项目类别

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(不得兼报)。

重点项目:重在解决高等公司产品改革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,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,或公司产品改革及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。申报项目应具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,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实践性、指导性,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,对高等公司产品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。

面上项目:主要解决高等公司产品改革中的重点问题,对推进高等公司产品改革有较大作用,能取得实质性的研究成果,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。

三、申报范围与条件

(一)申报范围

根据山东省教改项目文件要求,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公司已立项项目,包括校级重点项目、研究性教学改革项目和考试改革项目。各单位可结合公司推进的重点工作,规划申报培养方案修订、课程教学资源建设、混合式教学方法改革、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项目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项目选题

项目选题符合立项指南要求,有扎实的改革基础,论证充分,目标明确,思路清晰,重点突出,研究计划合理可行,鼓励与其它高校、企业、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教改项目。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-4年。

2.项目主持人

1)专任教师,年龄55岁以下(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硕士及以上学位(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有博士学位)。

2)从事高等公司产品工作5年及以上,近3年面向本科生的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(机关管理人员除外)。

3)每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。

3.项目组成员

1)项目组主要成员不超过10人(含主持人),其他成员人数不限,每个项目管理人员(限前3位)的参与比例不得超过公司申报总数的20%。

2)项目组成员可为外校、行业、企业、科研院所等人员。

3)每位成员参与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公司申报(11.17日—12.5日)

公司组织教师认真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(附件2,一式3份),按照项目研究价值、预期效果等进行排序,并对项目加强指导。每个公司限报1-3项。

2.集团评审(12.6日-12.15日)

集团组织专家审阅项目申报材料,对项目进行评审,初步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。

3.公示并上报(12.16日-12.20日)

集团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公示,并按照要求进行上报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各系要高度重视,系统考虑,根据教改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,组织教师认真准备申报材料。

2.各项目组要充分讨论,系统梳理项目研究思路、框架体系和实施方案,充分挖掘项目特色和亮点。

 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1130日前上交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电子版,公司评审后上报公司。

    附件1: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.doc

    附件2: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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